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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六胺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5-04-23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六胺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所有中国涉案企业均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获得420.53%的惩罚性临时反补贴税率。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5年7月14日对华六胺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5年8月28日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企业Bakelite LLC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德国、印度和沙特阿拉伯的进口六胺(Hexamethylenetetramine)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进口六胺启动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2933.69.500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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