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涉华取向聚丙烯薄膜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发布时间:2025-04-18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2月2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5-2号公告(案件调查23-2024-3),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厚度超过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税率为2.50~25.04%。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20.0000和3921.90.2000。
2024年4月2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厚度超过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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