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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5-03-1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5年1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箔作出反倾销终裁(参见第2025/428/AD39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7.16%~20.24%。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46毫米~0.2毫米、宽度介于20毫米~1616毫米、长度大于150米,无论有无衬背、无论是否涂镀的铝箔卷,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07 11 110 9、7607 11 190 9、7607 11 900 0、7607 19 100 0、7607 19 900 9、7607 20 100 0和7607 20 900 0项下的产品。

  2024年3月2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箔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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