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5-02-1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0~97%的反倾销税。风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措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3年9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风电塔及风力发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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