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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涉华型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时间:2025-01-15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11月19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进口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对上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为: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52.81%(从价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临时反倾销税率为9.12%(从价税)。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进口型钢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0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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