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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雾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

发布时间:2024-12-06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10月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雾化器(葡萄牙语:nebulizador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0.83美元/件~2.62美元/件。涉案产品为个人和家庭用雾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9019202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结束的截止期自2025年3月17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20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OMRON Healthcare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Médicos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雾化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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