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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环氧树脂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4-11-14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环氧树脂作出反补贴初裁,裁定包括江苏三木集团有限公司(Jiangsu Sanmu Group Co., Ltd.)、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Shandong Bluestar Dongda Chemical)在内的中国所有涉案企业均依据“不利可得事实原则”(AFA)获得108.64%的惩罚性临时反补贴税率。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25年1月21日对华环氧树脂作出反补贴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于2025年3月7日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2024年4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环氧树脂生产商特别联盟(U.S. Epoxy Resin Producers Ad Hoc Coalition)提交的申请,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01条和731条,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环氧树脂(Epoxy Resins)启动反倾销调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泰国的进口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3907.30.0000项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网站)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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