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纯电动载人汽车作出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4-09-25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纯电动载人汽车(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7.4%~37.6%的临时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03 80 10(TARIC编码为8703 80 10 1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纯电动载人汽车自主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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