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非重复充装钢瓶作出反规避终裁
发布时间:2024-05-2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4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非重复充装钢瓶作出反规避调查终裁,此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23年6月1日启动,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11.00.0060、7311.00.0090、7310.29.0025、7310.29.0050。
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规避终裁认定:部分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将涉案产品进行微小改动后,加工成水容量为100立方英寸~299立方英寸的非重复充装钢瓶并出口至美国市场,从而规避了美国对华非重复充装钢瓶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并称,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781(c)条,水容量为100立方英寸~299立方英寸的非重复充装钢瓶是中国生产商后来开发的商品,应包含在涉案产品的范围内。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网站)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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