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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1-07-16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1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包括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Ltd.,CIMC)(广东)和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Guangdong Fuwa Heavy Industries Co., Ltd.)在内的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188.05%(经过出口补贴的调整之后,征收177.05%的现金存款利率)。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若最终认定对美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于2021年7月2日发布反倾销征税令。

  2020年8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应美国底盘制造商联盟(the Coalition of American Chassis Manufacturers)(成员企业包括Cheetah Chassis Corporation、Hercules Enterprises, LLC、Pitts Enterprises,Inc.、Pratt Industries, Inc. 和Stoughton Trailers, LL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组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在美国海关税则号8716.39.0090、8716.90.5060下。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网站)
(王珊珊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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