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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华热浸镀铝锌合金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1-07-16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1年4月30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进口热浸镀铝锌合金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自该措施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委员会另行规定除外),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为0%;自该措施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为40.77%。该措施自本公告在《政府公报网》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4月30日终止。

  2019年10月17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进口热浸镀铝锌合金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7011.032、7210.7011.033、7210.7011.034、7210.7011.042、7210.7011.043、7210.7011.044、7210.7011.090、7210.7091.020、7210.7091.030、7210.7091.040、7210.7091.090、7212.4011.090、7212.4012.090、7212.4019.090、7212.4091.090、7212.4092.090、7212.4099.090、7225.9990.072、7225.9990.073、7225.9990.074、7225.9990.076、7225.9990.077、7225.9990.078、7225.9990.079、7225.9990.090、7226.9919.090、7226.9999.090。涂层工艺采用喷墨印刷到钢板实现彩色层,或涂层结构为冷轧镀铝锌钢板等不在征税范围内。

(编译自:泰王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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