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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华彩钢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发布时间:2021-07-16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1年4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5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彩钢带(Painted Steel Strapping)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裁定中国出口商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Qinhuangdao Jiashilun Packaging Materials Co., Ltd.)倾销幅度为-6.2%、补贴幅度为0.2%,中国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1.5%、补贴幅度为42.6%。因此,建议以保证金形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国其他出口商的保证金比率为54.1%,同时终止对秦皇岛佳士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20年5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50号公告,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Signode Packaging Group Australia Pty Ltd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彩钢带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彩钢带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2.40.00.62。此次调查的产品为公称宽度12mm~32mm、公称厚度0.5mm~1.5mm、无论是否成卷、无论是否打蜡的碳钢彩钢带。不锈钢带和镀锌钢带不在本案的调查范围内。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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