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对华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1-01-21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0年7月2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欧亚经济联盟官网发布第2020/223/AD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包括中国南通恒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Nantong Hengjin Composite Material Co., Ltd.)在内的全部中国涉案企业均征收13.14%的反倾销税;对阿塞拜疆涉案企业征收16.18%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9年5月7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第2019/165/AD28号公告,应欧亚经济联盟铝制品生产商、供应商和消费者联合会提交的申请,决定对原产自中国及阿塞拜疆的铝带产品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及税号7606119100、7606122009和7606129209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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