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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机织和/或缝合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时间:2020-04-27         信息提供:法制与公平贸易处

  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进口机织和/或缝合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自中国和埃及进口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对成员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建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进口机织和/或缝合玻璃纤维织物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见下表。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70193900、ex70194000、ex70195900、ex70199000下。

  2019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进口机织和/或缝合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企业.jpg

  附件1中企业包括:
  (1)常熟市东宇绝缘复合材料有限公司(Changshu Dongyu Insulated Compound Materials Co., Ltd);
  (2)常州普泰玻纤制品有限公司(江苏)(Changzhou Pro-Tech Industry Co., Ltd);
  (3)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Changhai Composite Materials Holding Co., Ltd);
  (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Jiuding New Material Co., Ltd);
  (5)内江华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Neijiang Huayuan Electronic Materials Co., Ltd);
  (6)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NMG Composites Co., Ltd);
  (7)浙江鸿铭玻纤制品有限公司(Zhejiang Hongming Fiberglass Fabrics Co., Ltd)。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念  雪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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