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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团已对参展企业提交的联营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外贸中心,现已对第139届广交会已审核通过的参展企业联营登记信息在广交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参展企业信息、联营企业信息、联营审核情况等(详见附件),公示期至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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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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