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会各参展企业:
现将《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转发如下,请需要办理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10月8日12:00前(除法定节假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外贸发展处。
联 系 人:陈宇
联系电话:65221696
北京交易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第112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交易团(分团):
根据第112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安排,第112届广交会国内采购商证件办理按内贸与进口展两类设相应资质标准。其中,内贸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保持上届办法不变,仍由各省市交易团负责;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招商工作予以简化,取消原交易团审核与办证环节,调整为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统一邀请、审核与办证,同时欢迎各交易团向外贸中心推荐优质国内采购商(进口展国内采购商证件申请办法可于广交会官方网站查询)。现就国内采购商组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贸国内采购商资质标准
(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批发企业年销售规模1亿元人民币以上,零售企业年销售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零供关系和谐,信誉良好,经营和财务状况健康。
(三)有一定的自营商品采购、营销和销售能力。
二、内贸国内采购商证件设置与额度安排
内贸国内采购商证设免费与付费两种,其中,免费证额度共 1500名,付费证收费标准由原200元×天数+30元(工本费)调整为200元×天数+50元(工本费)。具体安排如下:
(一)500名免费国内采购商证额度,由外贸中心广交会工作处负责审核,证件中心复核后办理,将优先用于安排曾参加广交会国内采购中心活动的企业(联系电话:020-89138580)。
(二)第二、三期各500名免费国内采购商证额度,由各交易团负责审核,证件中心复核后办理。各交易团的免费国内采购商证额度保持第111届不变(详见附件1)。
(三)证件办理方法。
交易团对办证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办证人员身份进行审核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核合格的资料由交易团通过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提交(内贸国内采购商办证申请表见附件2,交易团办证流程见附件3)。
请各交易团严格要求持国内采购商证人员不得从事出口贸易洽谈活动,不得在出口展区展位内以参展商身份对外洽谈与签约,并严格遵守《第112届广交会内贸国内采购商与会管理规定》(详见附件4)。
从第112届起,国内采购商证件由原IC卡改为限当届使用的纸质版证(原IC卡证停用)。请各交易团协助做好相应企业的通知工作。
此函。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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