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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届广交会企业收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4         信息提供:贸易发展处
  
各参展企业:
 
  第122届广交会展位分配已进行完毕,参展收费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止。为保证全团筹展工作进度顺利,过期不缴纳展位费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已分配展位,其展位将根据北京交易团展位分配原则进行再分配。
  1、广交会展位费查询:请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www.bjcoc.gov.cn)——广交会专题——第122届广交会北京交易团填报系统——输入本公司用户名密码后登陆——查询“摊位分配结果查询”。咨询电话:65221696
  2、交费:本届费用请通过两张支票的形式交纳,不接受转账、汇款及现金交费。 
  3、支票要求:
  (1)必须使用参展企业本单位支票缴费(否则需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支票收款人可不填写(或填写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
  (3)支票日期、金额可不填写,如果填写金额一定大小写填全,不可以只封一个 “¥”。  
  4、发票:按照国家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已办理国税登记和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证。企业上交的所有参展费用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将出具国家税务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开票和抵票均需在同一个月内完成,因此在各参展企业交费时,只能暂时为各企业出具收据,待广交会回京后,根据各企业需求,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各参展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增值税发票确认表”(详见附件),若不交纳此表,交易团将自动视为企业放弃开票。具体开票时间,请各企业于122届广交会结束后,关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广交会专题。
  5、交费时间:9月19日-25日(只限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6、交费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号楼(南三环方庄桥西北角)二层东区,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交费咨询电话:87211326。
 
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
201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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