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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122届广交会换取发票及领取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信息提供: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
  

北京交易团各参展企业: 

  第122届广交会展位费发票的换取工作将于2017年12月4日开始至2017年12月8日结束。请各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交纳展位费时开出的收据换取发票(与本次广交会相关的发票一律凭收据换取)。因为三证合一而改变开票信息的企业,开票时请携带新的开票信息,若不提供新的开票信息,财务部门将按照原有开票信息进行开票,届时如果出现发票无法抵扣的情况,恕财务部门无法予以更换。 

  122届广交会电话费退费将于开票时一并退回。展位费除2家企业的铁石摊位外无退费。本次开票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8日,过时还未换取发票的企业,将视为自动放弃换取发票。

  换取发票及领取退费时间: 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8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号楼二层东区 

  联系人:刘松    联系电话:872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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