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关于119届广交会北京团缴费日期、展位价格调整及展品搬运服务模式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8         信息提供:贸易发展处
  

各参展企业:

  第119届广交会北京交易团展位费缴费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25日。为保证全团筹展工作进度顺利,过期不缴纳展位费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已分配展位,其展位将根据北京交易团展位分配原则进行再分配。

  缴费时间:3月21-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缴费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6号楼(南三环方庄桥西北角)二层东区,北京助邦商务中心。
  缴费咨询电话:87211326

  根据外贸中心商广函字【2016】246号《关于第119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价格调整的通知》,第119届广交会出口展继续维持第118届临时降低的展位收费标准不变,具体请见附件。

  根据外贸中心商广字【2016】9号《关于调整广交会出口展展品搬运服务模式的通知》,广交会出口展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和化工产品、工程农机、车辆、大型机械等展区以外的其他所有展区不再实行“事前统一收费,现场统一搬运”的模式,取消事前统一收取的展位搬运费(180元/展位/届),改由承运商按照市场价格向参展商直接收取。具体事项请见附件。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