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对外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的通知》(商办合函〔2019〕176号),我局已组织开展了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对外投资发展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减轻企业填报负担,商务主管部门对本期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表进行了简化调整(见附件)。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本期填报。
一、填报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在境外完成注册手续的境外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21年4月15日-5月23日
三、填报路径及填报方法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我的业务>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按照“业务类>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填报”路径进行填报。(网址http://ecomp.mofcom.gov.cn)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本期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表中部分问题是根据企业选择选项而设计的跳转环节,并非所有企业都需要填写相同的问题,企业只需按照系统指引顺序填报即可。
(二)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表中所称“全年”、“半年”均指自然年或日历年,不受境外企业财务年度影响。
(三)企业请谨慎选择境外企业经营状态、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后期我局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填报主体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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