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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劳务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13日 13:35          来源:对外经济合作处

各外派劳务企业、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对外劳务扶贫是商务扶贫的重要内容,对于带动贫困地区经 济发展、帮助外派贫困劳动力脱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2017年12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印发了《进一步加大对外劳务扶贫力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商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劳务扶贫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8〕120号),为贯彻落实相关精神,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对外劳务扶贫工作方案
  请各企业和协会根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抓紧制订对外 劳务扶贫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时间表。

  二、建立对外劳务扶贫统计台账
  1.请各外派企业建立对外劳务扶贫统计台账。纳入对外劳务 扶贫统计台账的外派劳务人员分为三类:一是来自国家级贫困县 的劳务人员;二是来自省级贫困县的劳务人员;三是来自中西部 地区的劳务人员。
  2.关于国家级贫困县名单,请见《工作方案》附件。省级贫 困县名单见附件 1。中西部地区名单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 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3.请各企业于6月20日前向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报送 2018 年上半年本企业分别从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和中西部地区新派出的外派劳务人数,其后按季度报送(季后 15 日内)。(报送格式见附件 2)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对外劳务扶贫统计台账工作。台账 数据务必真实,商务部和我委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 式对台账数据进行检查,如发现虚报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追究责任。

  三、开展对外劳务扶贫试点
  北京建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中轻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作为对外劳务扶贫试点企业。我委与北京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协会将积极组织对外劳务扶贫试点企业与各地方国家级、省 级贫困县对接,帮助贫困地区劳务人员脱贫。对于对外劳务扶贫 试点企业,商务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在各项优惠政策方面予以倾 斜;我委拟在安排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对外劳务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 政治站位,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对外劳务扶贫各 项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对外劳务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务 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 知》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3.在推进对外劳务扶贫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持续抓好规范 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工作,严肃查处外派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维 护好贫困地区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4.做好总结和宣传工作。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推进对外劳务扶 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半年向我委提供。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 和渠道,积极宣传对外劳务扶贫典型案例,讲好外派劳务扶贫故 事,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通过出国务工实现脱贫。

  联系人
  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张彬彬
  电话:010-63927887 传真:010-63927830
  电子邮箱:bietca2013@126.com

    附件1:省级贫困县名单.xlsx
    附件2:外派企业从贫困地区派出劳务人员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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