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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了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本市成品油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可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010-55579562
邮箱:chendehong@sw.beijing.gov.cn
传真:010-5557956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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