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首页>商务环境协调推进处>代表处管理

常驻代表机构的变更

发布时间:2004-08-25         信息提供:

 

常驻代表机构的变更

  变更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更换首席代表或代表,增加或撤销代表,变更常驻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办公地址,需提交由提出申请的非企业经济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变更办公地址的申请可由首席代表签署)及与变更相关的材料,并填写《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报表》。

   1、首席代表(代表)变更

  2、代表变更(增加、撤销)

  3、名称变更

  4、地址变更

  5、业务范围变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