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首页>外资发展处>信息通告

(失效)关于开展2018年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京商资发字〔2018〕1号

发布时间:2018-11-13         信息提供:外资发展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市率先行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和《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京发〔2018〕18号),充分了解本市及各区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市商务局联合市统计局组织开展2018年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

  此项工作由第三方公司(北京市精诚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你单位被确定为此次调查的报送单位。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请您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回答,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按时报送。

  调查问卷填报联系人:北京市精诚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薛婷洁010-67659762、李雅010-67632902。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评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为全面、系统、有针对性地了解北京市营商环境的改革和发展成效,了解各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整改和政策落实情况,各区企业对本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评价,营商环境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等,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2018年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北京市十六区及开发区的部分企业法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为企业对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评价及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财产登记、缴纳税费、跨境贸易、劳动力市场监管、市场开放度、企业信心、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网络、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用环境、交通服务、社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注销企业、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政务服务以及政府政策等方面。

  四、调查频率及有效期
  本调查为一次性调查,有效期至2019年1月。

  五、企业填报方式
  此项评价工作由北京市精诚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贵单位经随机抽样被确定为此次评价工作的报送单位。为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请贵单位指派在2018年4月至今办理过上述业务的工作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进行网络问卷的填报
  企业可以通过访问“北京市商务局”官网,找到发布的《2018年北京市各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点击填报网页的链接,进入系统平台填报;也可以直接访问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

  网址一
  http://www.survey-expert.cn/newsurvey/surveyIndex.asp?U=5001010023607268738
  网址二
  http://t.cn/EwBCSXN
  扫描二维码

  填报时间:2018年11月30日截止

  六、调查质量要求
  各调查对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认真完成调查工作任务,准确、及时地填报调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

  七、填报咨询电话
  北京市精诚兴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薛婷洁:010-67659762
                 李雅:010-676329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