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北京外贸高质量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根据《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北京海关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二手车流通行业,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流通,释放市场潜力,推动消费升级。同时,日、韩等国通过推动二手车出口拓展流通渠道的成熟经验得到了各界广泛关注和积极呼吁。对北京而言,推动二手车出口是一项扩大出口、促进消费、防治污染的综合举措,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5月,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将北京市列为全国首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完善并细化我市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坚持“稳妥审慎、逐步放开、放管结合、市场主导”原则,精选企业资格,严控商品质量,理顺出口流程,注重品牌口碑,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展。以服务业扩大开放为依托,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
(二)出口企业甄选。明确了申请企业基本条件、甄选及备案程序、出口企业动态管理三方面内容,规定了二手车出口企业甄选管理机制。
(三)出口企业责任义务。明确了二手车出口企业是出口车辆质量安全追溯责任主体,应履行整备检测、质量保障、提供售后服务等义务。
(四)出口业务流程。明确收购车辆、车辆整备、检测鉴定、申领出口许可证、报关通关、车辆注销的二手车出口具体业务流程。
(五)保障措施。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服务五方面明确了北京市二手车出口的保证措施。
三、《工作方案》的执行时间。
《工作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根据商务部后续通知及我市二手车出口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原文:《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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