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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汽车、摩托车产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审核确定了201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许可证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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