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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3年稀土出口企业名单,下达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数量主要参照各企业2010年至2012年1-10月的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第一批下达数量约为2012年配额总量的50%。
二、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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