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首页>外贸运行处((北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其他>进口商品管理>重要工业品

原油自动进口许可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1-03-01         信息提供:

  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应委托有原油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代理进口。 

  由有“原油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到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原油《自动进口许可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