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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发布《2014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 务 部海关总署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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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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