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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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