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助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推动全市夜间经济发展,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京商函字〔2019〕724号)要求,拟对全市“夜京城”地标、商圈、生活圈进行动态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在北京行政区规划范围内,具有丰富夜间消费业态,积极响应北京夜间消费政策,已形成了一定用户消费基础和行业影响力的商业主体单位。原则上,申报“夜京城”地标和商圈的单位应在全市52个重点商圈范围内,且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所需材料如下:
(一)企业简介(见附件1)。
(二)《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
(三)电子照片。申报主体于2019年以来促进夜经济发展的开展活动等照片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汇总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核定,完成后适时发布。
四、征集时限
申报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至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信息真实有效。申报单位应保证报送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对信息不实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二)做好配合工作。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评估、核查等工作。
(三)信用记录良好。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咨询电话:010-55579352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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