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北京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二)具有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学习工作习惯,积极上进,学识兼优;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此次招聘岗位均面向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属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当日算起,考生要在7个工作日内(含)完成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北京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招聘工作联系邮箱(邮件名称: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同时务必拨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多报全部作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对所填信息负责,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核和考试安排
(一)笔试
按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组织开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笔试时间拟定2024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二)资格复审和调剂
按规定面试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需报送《北京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所列内容。
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岗位空缺名额,在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拟调剂岗位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人选根据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相关人员确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对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不含)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有资格进入体检和考察。部分岗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和心理测试,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详见招聘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拟确定人选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仅递补一名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如递补人员仍不合格,将取消该岗位聘用。
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人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体检、组织考察开始后无故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面试具体信息,届时将在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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