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现将2025年度市商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