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商务委已完成“互联网+流通”示范项目的前期审核工作,现将该项目拟支持资金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18年11月6日--11月12日
二、联系电话:010-87211637(财务)
010-87211817(机关党委)
附件:“互联网+流通”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补助金额 |
(万元) |
|||
1 |
推广应用电子发票 |
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6.10 |
2 |
婴幼行业线上线下全渠道销售系统升级改造 |
乐友国际商业集团 |
188.02 |
3 |
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发票应用及公共服务平台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445.45 |
4 |
百望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
百望股份有限公司 |
47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