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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提供:财务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立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办复〔2023〕135号)文件精神,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更名为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挂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牌子,仍为市商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调整为承担促进本市服务贸易全球发展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协调落实北京市对全球服务贸易联盟管理、保障等具体工作;负责通过全球服务贸易联盟、联合国贸易网络、世界贸易网点联盟等平台,为企业提供国际经济贸易信息,帮助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和相关展览会议活动;承担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全球商务发展等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我中心设综合事务部、联络推广部、战略规划部、公共事务部、活动事务部,共五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事业编制25人,实际在编13人;聘用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21.48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18万元,增长186.2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81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18.44万元,增长265.32%。
  1.财政拨款收入181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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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49.98万元,比上年增加1352.14万元,增长271.60%,其中:基本支出499.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项目支出1350.4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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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4.9万元,比上年增加1318.62万元,增长265.70%。主要原因: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立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事项的批复》,本单位职能职责变更,追加全球服务贸易补助资金项目,金额13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0.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2%;卫生健康支出33.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424.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4万元,增长5.32%。其中:
  “商务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424.0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1.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按实际情况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2.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9.6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2.9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按实际情况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33.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4万元,增长7.4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33.6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67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按实际情况缴纳缴纳医疗保险。
  4.“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商业流通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300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依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立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事项的批复》,本单位职能职责变更,追加全球服务贸易补助资金项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9.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1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3.16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3.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3.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追加国际交流费用项目;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参加2023年国际产业合作大会暨中国机电产品(新加坡)品牌展览会;开展系列推介宣传、对接活动;对境外企业项目进行了巡察等方面,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16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一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与2022年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商务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038010-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决算批复报表
世界贸易网点联盟北京中心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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