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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提供:财务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决算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为北京市商务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12110000400661510K;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院2号楼;法定代表人:田鹏;开办资金:500万元。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本市相关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和重要农用生产资料储备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央及本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商品供应和服务保障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本市市场调控储备金和菜市场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储备检查一部、储备检查二部、应急响应部、重大活动部,共五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事业编制26人,实际26人;聘用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421.8万元,比上年收、支总计2819.38万元,增加1602.42万元,增长56.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28.31万元,比上年收入合计1123.33万元,增加4.98万元,增长0.44%。
  1.财政拨款收入112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6.2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5%。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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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4.36万元,比上年支出合计1185.31万元,增加39.05万元,增长3.29%。其中:基本支出1011.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62%;项目支出212.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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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22.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115.01万元,增加7.09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薪级调整、人员职务晋升导致预算收入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0.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3%;卫生健康支出70.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930.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904.93万元,增加25.96万元,增长2.87%。其中:
  “商贸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930.8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904.93万元,增加25.96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5.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99.11万元,增加6.3万元,增长6.36%。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05.4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99.11万元,增加6.3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变动导致社会保障费养老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70.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68.4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6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70.2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68.4万元,增加1.8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11.5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7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75万元,减少1.0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7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75万元,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活体储备检查多为外地,疫情后乘坐火车检查次数增多,公务用车外出检查次数减少,导致公务车加油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3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5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车辆运行维护费3.7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台,购车价格共计51.8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038007-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决算批复报表
038007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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