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口岸办)牌子。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4号)、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0〕56号)等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北京市商务局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流通发展处等34个职能处(室)以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下属8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北京市商务局教育中心)、北京市商务局应急储备保障中心、北京市商务举报投诉中心、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北京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及北京全球服务贸易发展促进中心。部门主要职责是:
1.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发展战略,提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本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促进本市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大型批发零售商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流通现代化体系建设。牵头负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工作及相关行业发展促进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消费促进工作,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有关部门、各区开展促消费工作。负责批发、零售行业发展促进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5.承担牵头协调本市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提升商业服务质量和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承担组织实施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及本市重大会议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7.统筹推进本市商务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商务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统筹本市会展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8.负责本市货物进出口相关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外贸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进出口许可证签发等行政管理工作。监督和协调本市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投标活动。负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的相关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发区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9.负责本市技术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10.牵头拟订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文化贸易统计分析等工作。
11.协助承担本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承担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12.负责本市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及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外商投资及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
13.负责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权限依法核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14.负责依法指导、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务领域重点单位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市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5.起草本市关于口岸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口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综合协调管理和通关便利化工作。研究拟订北京电子口岸整体规划,负责电子口岸建设的组织、协调与联络。组织实施北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负责京津冀口岸协同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航空口岸反走私反偷渡工作和首都机场地区精神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16.负责本市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职能转变。市商务局要加强、优化、转变商务领域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宏观指导和内外贸易统筹,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流通秩序建设。着力加大对市场总消费促进工作的统筹力度,切实推动商业服务业品牌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19.有关职责分工。与市药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药监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至2023年9月,北京市商务局行政编制273人,实有在编265人;事业单位编制数为474人,实有人员为425人;离退休人员516人(其中,离休干部5人,退休干部414人,工勤97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着力提振信心,推动消费持续扩大。
一是加快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实施2024年工作要点及“五个清单”。“一圈一策”深化商圈品质提升行动,推动商业步行街建设,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打造一批消费标杆项目。出台促进商文旅体消费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多维联动搭建街区、滨水、赛事、演出经济等融合消费场景。联动津冀办好消费季启动活动。二是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美食之都建设,出台促进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动常态化举办高规格文物艺术品展示与交易活动。补齐一批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三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巩固综合电商业务规模,发展直播电商、即时零售新增长点,认定第二批“北京市特色直播电商基地”。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力争全年新增首店800家左右。丰富夜间消费场景,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夜购、夜食、夜游等项目。引领时尚潮流消费,推动提升中国国际时装周、北京时装周、全球首发节活动影响力。四是全方位推动品牌建设。擦亮北京老字号金名片,鼓励建设“北京有礼”老字号礼品馆,举办中华老字号博览会。强化“新字号”品牌培育和推广,引导电商平台加大本土品牌支持力度,提升本土品牌声量。
2.深耕改革创新,探索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一是提升制度型开放引领性。狠抓新一轮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宣传解读和高效落实,推动出台重点领域和区域配套实施方案。围绕北京首创性集成性任务,推动相关部门形成一揽子制度设计。打通高含金量政策实施路径,加紧推动出台配套细则。尽快推动一批市场主体关切的政策落地兑现。二是深化制度创新推进机制。实施制度型开放对标行动,推动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开放改革专项方案迭代升级,持续开展项目化集成式政策制度创新,围绕低空经济等细分领域开展政策“会诊”;实施功能拓展助力行动,探索“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打造以制度创新推动项目落地的工作计划。三是深化区域开放协同机制。实施好京津冀自贸试验区行动方案一揽子举措;发挥北京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建立“1+10”交流合作平台。四是增强开放平台示范性。深化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国家制度型开放试点任务,打造北京“创新、数智、绿色、便利、协同”5个自贸品牌。实施综保区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推动天竺综保区高标准建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推进大兴机场综保区二期建设;力争中关村综保区2024年封关运行;加快亦庄综保区换址申报;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综保区可研论证。推进园区专项提升行动。探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持续完善园区服务体系和招商体系,巩固形成更多园区品牌活动。
3.统筹综合施策,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积极推进外商投资地方立法。全面实施本市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配套措施。健全完善外资信息共享机制、全链条落地服务机制,确保引得来、落得下、发展好。落实圆桌会议制度,健全闭环式诉求解决机制。二是发挥平台优势。用好自贸试验区和服贸会等开放平台优势,借助“两区”全球联络站等资源,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化、实效化和国际化水平。鼓励各区组建专业化招商引资队伍。三是汇聚引资合力,开展北京投资推荐配套活动。系统开展招商引资渠道研究,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做好开放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
4.加强融合创新,推动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一是推动外贸保稳做优。培育医药健康产品出口平台,支持新能源车、集成电路、机器人等高精尖企业开拓多元市场。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保税+消费升级”试点。深化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试点,联动重点平台服务品牌出海,链接产业链各环节共建首都跨境电商新生态。推动服务贸易提质增效,积极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二是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外贸“双自主”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发挥好京企“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加强跨境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三是擦亮服贸会“金字招牌”。完善专题展组展机制,增强展会交易功能。突出服务贸易特点,提升专业化水平。聚焦重点国别加大境外推介力度,提高国际化水平。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市场化进程。完善首钢园区场馆空间布局。提升服贸联盟国际影响力。四是推动会展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新国展二期、大兴国际会展中心和消费枢纽项目规划建设。吸引境内外专业会展机构在京办展。促进会展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推动会展场馆加强配套服务。
5.聚焦优化提升,做好城市运行商务保障。
一是纵深推进京津冀商务协同发展。全面推进三年工作安排落实。探索利用“京津冀协同服务专区”,实现跨区域口岸物流信息共享。完善京津冀三地联合保供机制。做好商务领域东西协作和消费帮扶。二是强化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完善物流基地相关支持政策。推动房山窦店物流基地加快土地一级开发,昌平新增物流基地完成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推动现有物流基地转型升级项目加快建设。扎实推进非法、小散乱物流治理。三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会同丰台区研究探索新发地批发市场提升工作。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整改。
6.强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商务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组织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干部队伍研究和协调能力;强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机关文化建设。二是优化商务领域营商环境。做好世行迎评工作。加快推进口岸信息化平台功能建设。分级分类推进商务领域“6+4”一体化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扩大电子证照适用范围。强化接诉即办源头治理,推动未诉先办。三是深化商务领域智慧化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商务数据体系。推进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守好商务安全发展底线。全面压实行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商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入企检查调研,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餐饮燃气安全、外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21865.91万元,比2023年237824.71万元, 减少 15958.8万元,下降6.71%。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190948.26 万元,比2023年207924.76万元, 减少16976.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 930.43万元,比2023年1144.18万元, 减少213.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9987.22万元,比2023年28755.77 万元,增加1231.45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依据项目成熟度申请年初预算,个别项目待项目成熟后申请下达,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主要用于系列促消费政策资金、服贸会及全球服务贸易联盟、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及外经贸发展资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0948.2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948.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930.43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18.13 万元。
5.事业收入 610 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
9.其他收入2.3 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29987.22 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29987.22 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 221865.91万元, 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37824.71 万元, 减少15958.8万元,下降6.71%。
(一)基本支出预算 30381.31万元, 占总支出预算 13.69%, 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8973.59 万元, 增加 1407.72万元, 增长4.86%。
(二)项目支出预算 191484.6 万元, 占总支出预算86.31%, 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208851.12 万元,减少17366.52万元, 下降8.32%。主要原因:严格依据项目成熟度申请年初预算,个别项目待项目成熟后申请下达,合理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主要用于系列促消费政策资金、服贸会及全球服务贸易联盟、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及外经贸发展资金。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商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8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25万元, 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368.01万元, 减少76.76万元, 下降20.86%。主要原因:2024年我局公车购置计划较上年减少。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202.21 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 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 2.85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批复 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6.19 万元, 比2023年预算数 162.95万元, 减少76.76万元, 下降47.11% 。主要原因:2024年我局公车购置计划较上年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17.98万元, 比2023年预算数92.91万元,减少74.93万元, 下降80.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加油27.04万元, 公务用车维修 19.94万元, 公务用车保险 12.96 万元, 其他 8.27万元。 比2023年预算数 70.04 万元,减少1.83万元。 主要原因:2024年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申请车辆运维费。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74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6.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33.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5941.9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 8749.01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机关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7.69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8个,占全部预算项目118个的100.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2090.5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162090.54万元支出预算的100.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商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商务局共有车辆33台,共计644.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80台(套)、共计14341.42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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