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简称市商务委)。市商务委内设办公室、消费促进处(批发业发展处)、总部经济发展处等23个处室,并设有机关党委、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处;下属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北京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应急储备保障中心等11个预算单位。
市商务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本市城乡市场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以及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市级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提出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参与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本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有关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落实中央及本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商品供应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物流配送重点设施布局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本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和进出口商品配额、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工作,协调北京地区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监督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活动,指导对外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天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行业指导工作。负责本市技术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牵头拟订本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助承担本市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承担本市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调查及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商务部委托,配合做好本市反垄断的相关工作。负责本市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以及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本市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以及开发区的外商投资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负责本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与国外多双边经济、技术援助的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权限依法核准本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本领域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依法对本市食盐生产、批发和生猪屠宰、典当、棉花收购加工、成品油流通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商业服务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引导、推动并组织协调商业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及“老字号”传承人才培养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行政编制233人,实际233人;事业编制434人,实际368人;聘用人员(临时工)58人。离退休人员425人,其中:离休27人,退休398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市商务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更加注重增强商务发展内生动力,更加注重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更加注重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更加注重推动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努力开创商务工作新局面。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深化改革创新,挖掘商务发展潜力
落实国家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调整流通业发展指导目录,完善行业准入措施。进一步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水平。体现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功能,继续推动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建设。深化农产品流通“区抓零售”管理体制建设。抓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打假等专项整治。深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引领新常态,从“刺激需求”转向“创新供给”促消费
加强商品组织,丰富供给内容。通过创新供给激活消费需求,推广绿色节能消费,保持网络消费较快增长;加大促消费工作统筹协调力度,着力探索和建设促消费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进口商品购物节”的组织形式,引导企业建立有效销售渠道。创新供给方式,促进业态升级。拓展电子商务在社区便民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和引导传统商业企业创新转型,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统筹开展北京国际美食汇、各地商品网上大集、点击消费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着力营造让百姓放心购物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丰富、便捷、实惠的消费信息服务。力争在全市社区实现商业便民服务七项基本功能全覆盖。
3.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竞争优势
争取国家支持,发挥北京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积极推动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同时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带动服务业整体转型升级。深入落实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国际贸易促进平台建设,继续举办“走进大使馆”等活动。鼓励“双自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健全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融资、通关、结售汇等政策措施,支持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拓展引资领域,优化引资结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境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关系,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
4.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坚持转移外迁一批、削减淘汰一批、优化升级一批,推动不宜发展的存量产业“瘦身”。引导区域性物流仓储分拨功能转移外迁,支持区县加大对现有商品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力度。发展现代流通方式,鼓励多渠道多业态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持续推进电子发票试点扩面工作。促进传统产业以互联网思维转型升级。推进以托盘标准化为突破口的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动城市物流末端共同配送发展。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形成高端引领、创新驱动、集群发展、绿色低碳的总部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吸引高效、集约、低碳型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在京集聚发展。完善会展业促进政策,支持商务服务业聚集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楼宇经济发展模式。
5.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助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加快实施四项重点工程,即品牌建设工程、特色发展工程、营商环境建设工程、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培训工程。全面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便民网点建设,健全蔬菜零售网点体系、早餐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推动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探索发展一站式便民服务网点,发展智慧餐饮。三是探索服务功能集成,发展多服务搭载模式,在中心城区培育搭载多种功能的连锁便利示范店。四是引导业态转型升级,加快便民商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中心区传统商品交易市场升级。五是推动绿色发展,强化行业节能、节水和环保监管,实现环境友好目标。六是深化开放合作,增强协同支撑能力,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6.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
按照产业协同、规则协同、政策协同和要素协同的思路,强化三地联动、融合发展,推动形成要素资源充分流动、运转高效顺畅的区域市场体系。落实三地商务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业务对接合作。推动形成“总部+基地”产业合作模式,推进“市场+基地”合作模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185070.81万元,比2014年77005.17万元(可比同口径)增加108065.64万元,增长140.34%,主要原因:一是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于2014年12月31日下达我委兑现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项目资金60000万元,相应增加2015年收入中“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二是将原预计在2015年年中下达的部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上年度下达北京的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资金等48065.64万元纳入2015年年初预算批复。其中:财政拨款86553.87万元比2014年48466.31万元增加38087.56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26.97万元比2014年460万元减少233.0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85万元比2014年229.42万元减少144.4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2.14万元比2014年165万元增加27.14万元;其他资金78.28万元比2014年75.6万元增加2.68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和事业基金等安排下年度预算104.69万元比2014年244.5万元减少139.81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97829.86万元比2014年27364.34万元增加70465.52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指市商务委教育中心(北京市对外贸易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主要是指系统内各单位承担课题研究和对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银行利息收入。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3940.7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53%,比2014年13444.64万元(可比同口径)增加496.09万元,增长3.69%。
(二)项目支出预算171073.19万元,比2014年63480.56万元(可比同口径)增加107592.63万元,增长169.49%,主要原因:一是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于2014年12月31日下达我委兑现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项目资金60000万元,相应增加2015年支出中“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 二是将原预计在2015年年中下达的部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47592.63万元纳入2015年年初预算批复。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物流标准化试点、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服务贸易发展、搭建促消费平台等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6.89万元,比2014年79.97万元减少23.08万元,减少28.86%,减少原因: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经营运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