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5501.65万元,比2013年增加316.09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岗位正常晋级及取暖费价格标准上调;二是为加强专项资金后期监管,扩大项目抽查比例和覆盖范围,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事后评价;三是为加强商务执法工作,为执法人员增配现场执法设备等。2014年行政经费包括:基本支出4179.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322.49万元。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