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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11         信息提供: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作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精神,市商务局制定出台《关于申报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支持哪些方向?
  《通知》中列出了三大领域,12个支持方向,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1.支持打造首发中心。支持商场、商街、商圈、文化场所、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文创园区、公园景区、会展场馆等,推出集品牌展示、首发首秀、体验消费于一体的首发空间,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
  2.支持打造首店集聚中心。支持商场、商街、商圈,集聚国内外品牌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入驻,形成品牌云集、业态多元、彰显时尚魅力的首店集聚商业载体。
  3.支持开设品牌首店。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等高能级零售店铺。
  4.支持举办首发首秀活动。支持国内外品牌在京举办时尚消费、智能科技、文化创意等新品首发首秀活动。
  (二)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1.支持建设多元业态融合消费场景。支持商场、商街、商圈拓展文化时尚、健康体育、艺术展览、主题社交、休闲娱乐、科技体验、夜间体验等服务消费功能,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支持会展场馆、文化场所、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文创园区、公园景区、废旧工业厂区、滨水空间等,完善商业配套和服务,拓展购物美食等业态,丰富多元消费供给,打造“会展+消费”“文化+消费”“旅游+消费”“体育+消费”“滨水+消费”等融合消费新场景。
  2.支持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业态创新,围绕文化旅游、交通出行、冰雪经济、宠物经济和家政服务等服务消费领域,发展演艺新空间、工业旅游、非遗工坊、休闲露营、冰雪主题乐园、旅游列车、家政服务平台、家政智能化服务等新业态。支持模式创新,围绕体育赛事、大型演出、时装周、电影节等在京举办的重点赛事和活动,联动线下购物、餐饮、旅游、住宿等线下消费场景。
  3.支持重点活动“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支持在商场、商街、商圈、文创园区、公园景区等,常态化举办重点赛事、文艺演出、光影艺术节、灯会、灯光秀等活动。支持在商场、商街、商圈打造重点赛事活动和演出“超现场”。
  4.支持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和购物集聚区。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和外贸优品品牌集聚的商场、商街、商圈优化升级,打造“自主品牌+直供直销”特色消费场景。
  (三)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
  1.支持开发IP新产品。支持打通设计、开发、生产、营销、推广全产业链,联动全球知名IP、国潮IP、历史文化IP、本地特色IP开发系列周边产品,支持老字号品牌企业开发“老牌新品”“国货潮品”。
  2.支持开设IP主题店、概念店、联名店。支持科技、潮玩、体育、数字文娱等IP品牌在京开设兼具展售和体验功能的主题店、概念店、联名店。
  3.支持培育“IP+”新消费场景。支持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航天科技等资源,打造主题乐园、潮玩时尚主题街区、沉浸式科技体验馆等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
  4.支持打造“人工智能+消费”新场景。支持运用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虚拟现实、超高清等数字技术,赋能商场、商街、商圈、文化场所、文博场馆、体育场馆、文创园区、公园景区等相关消费场所,创新推出智能指引、机器人引导讲解、VR购物、AR试穿、虚拟模特、元宇宙体验、智慧剧院等具有沉浸感、体验式的“人工智能+消费”新场景。

  二、哪些主体可以申报?
  在北京市合法经营,且申报项目内容符合北京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支持方向的企业和商协会,可自主申报。

  三、申报需要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项目所在地应在北京市范围内,依法依规使用土地,项目手续齐全。
  2.项目实际投入营业使用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2027年6月30日(含)之前。
  3.同一项目可以符合一个或多个支持方向,但仅按照一个方向给予资金支持。同一项目仅限一个单位申报。

  四、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1.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2.无实质性消费内容,免费开放的纯公益性项目。
  3.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方面,不支持同质化、缺乏实质创新的首店。
  4.支持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不支持政府或企业发放消费券、优惠补贴、宣传推广等投入。不支持政府举办的促消费活动、企业举办的促销推广活动。不支持仅短期开展的活动或临时性搭建的消费场景(存续时间少于1个月消费场景)。不支持单纯商品消费的项目,如传统购物型超市、汽车加油或充电站等。不支持单一传统业态的项目,如汽车4S店、传统模式汽车销售和维修场所、单一餐饮业态的餐馆等。
  5.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方面,不支持简单模仿、缺乏核心内涵等IP消费场景。
  6.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项目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近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纳入全市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存在“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纳入“商务局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核查‘黑名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五、申报流程是什么?
  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向区级商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
  项目初审。各区商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由各区商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北京市商务局复审。
  项目支持北京市商务局对通过复核的项目,履行验收、项目公示等程序后进行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北京市商务 010-55579374、010-55579772、010-55579555;其中家政新业态新模式:010-55579753;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和购物集聚区:010-5557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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