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精神,以绿色消费、智能消费为导向,加力支持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市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和二级能效(水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电脑(含学习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以旧换新补贴。其中,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一级能效或水效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能效或水效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方式、领取及使用流程
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本人通过政策参与企业购买符合补贴适用品类家电产品时,于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线上线下消费享受同等补贴力度。消费者须通过“京通”小程序实名认证,领取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格。已在其他省市领用过同类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消费者,无法在本市领取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后,在北京市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任选销售企业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消费使用。每类商品补贴资格在政策实施期间仅可领取并使用一次。
四、《实施细则》强调了参与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政策参与企业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联动政策实施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供完善的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及“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诚信经营,有力防范骗补、套补,规范纳统缴税;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对违反政策规定,违反诚信经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立即终止并取消其政策参与资格,清算资金;对未履行提供“送新拖旧”一站式服务、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的,中止其政策参与资格,视整改情况恢复政策参与资格。
五、《实施细则》规定了各相关单位监管职责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心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资金监管、宣传解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