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最后一批中小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月10日24:00时;
(二)书面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月11日
市商务委材料收取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 13:30-17:00,其它12个区请按各区安排时间报送。
二、书面材料受理部门及地点(申报材料邮寄无效)
(一)工商注册地在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朝阳区及顺义区的企业请将资金拨付书面材料报送到所属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后表)。
(二)工商注册地在大兴区(亦庄开发区)、延庆区、通州区、西城区的企业及以下表格中15家企业书面材料受理地点为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713房间(电话87211880 87211882 87211032 87211005)。
三、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公章)
(一)通过“申报系统”生成的“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二)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见下表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四)“双自主”企业需提供国际及国内商标注册证书、国际及国内专利证书或中华老字号(三者之一)等证书复印件。
(五)项目单位承诺书(见附件)。
各支持方向需要提交的材料
项目名称 |
申报所需文件和材料 |
一、境外展览会 提供一人的参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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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境外展会项目材料清单(见表一) 2、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及展方邀请函(翻译件); 3、参展人员的机票复印件、机票付款凭证(或参展人员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参展人员社保证明;母子公司(国内)参展需提供股权证明。 4、发票复印件; 5、展位照片(包含展位号及企业标识)。 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与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 2、中国贸促会出具的货物暂时进出口ATA单证册或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据; 3、进出境物品申报用装箱清单; 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
1、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 3、认证机构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
三、产品认证 |
1、与认证、检测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认证机构的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四、境外专利申请 |
1、与境内外专利机构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2、境外专利证书复印件; |
五、商标注册 |
1、与委托商标注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境外注册证书复印件; |
六、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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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制作方签订的制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
七、外贸软件云服务等信息化建设 |
1、与服务商签订的制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服务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5、(1)创建企业网站:提供ICP备案信息查询页面截图;(ICP备案信息必须是申报年度取得的) (2)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设计方案复印件及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各个管理模块的截图; (3)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提交网页截图。 |
八、境外广告 |
1、与广告制作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杂志报刊广告实物(重点标记笔标明广告位置); |
九、国际市场考察(参展人员费) 提供参展人员最多两人的参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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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 参展合同(展位确认书); 2、考察人员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及出入境日期页复印件; (重点标记笔标明出境及入境日期) 3、(1)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2)随展览公司参展人员也可提供展览公司开具的人员费发票并请开票公司出具机票费用证明,同时附行程单。 (3)网络购买机票需提供订单、发票及购票付款水单。 (4)旅行社发票需附行程单、登机牌及付款凭证。 4、采用快捷通关出入海关的参展人员,需提供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出入境记录。 5、提供参展人员参展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股东提供股权证明;若参展人员为港、台、澳人员或外籍人士,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工作单位页)。 |
十、境外投(议)标 |
1、投(议)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境外投(议)标许可证书等); 2、购置的标书封面; 6、考察及调研交通费(参照“国际市场考察、洽谈”项目所需材料); 7、以外汇结算的费用,需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购买外汇的最好提供外汇买卖水单)。 |
十一、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申报单位ERP系统与“信保通”EDI对接确认证明; 2、与服务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服务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
十二、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项目 |
1、与信用保险公司签订的资信产品购买协议或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资信报告购买情况统计汇总表》(见表二) 2、购买的资信报告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
十三、改善融资服务 |
1、申报单位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的赔款转让协议 2、北京市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贸易融资贴息申请表(见表三) 3、银行融资及其匹配的利息等银行凭证 (1)银行提供的客户入账通知单 (2)银行提供的客户付款通知单 |
四、2017年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不少于1000字)
(一)总结内容:
1、列举实例阐述资金使用效果;
2、企业在外贸运行中遇到的问题;
3、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2017年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将作为2018年项目计划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3月20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发送到zxqy@bjcoc.gov.cn,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各区商务部门联系。如遇网络问题,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40088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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