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3号(关于调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6部规章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7         信息提供: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作出修改。现将上述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发布(见附件1-6)。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9号和2018年第1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doc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用于装载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的监管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doc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doc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doc
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doc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北京市商务局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8356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7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