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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信息提供:贸易发展处

各有关单位:

  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回族自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自2010年以来,宁夏已成功举办了三届中阿经贸论坛和三届中阿博览会,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得到了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广泛认同。2016年1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阿拉伯国家联盟总部演讲时指出,中阿博览会已成为中阿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 

  第四届中国一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中阿博览会”)将于2019年9月5-8日在宁夏银川市举办。设置“一带一路”合作创新产品展现代农业展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基础设施及产能合作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展暨应用大会和中阿旅行商大会等板块。参展企业收费标准如下:单开标摊(3m*3m):人民币8000元/展位,双开标摊(3m*3m):人民币8800元/展位。参展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证书、原产地证明或报关单等官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企业和产品资质的文件。特殊产品需提供行业相关证明资料。 

    为进一步拓宽我市企业与境内外客户的沟通渠道,促进我市对外贸易的发展,市商务局将组织相关企业参展。本次随团参展企业,给予50%展位费补贴,差旅费自理。欢迎我市相关企业报名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 

  联系方式:
  
北京市商务局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孙金骊,电话:5557939813693283637传真:55579744 

附件下载:

附件:第四届中阿博览会北京展团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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