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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5. [发文字号]
    〔2020〕
  6. [发布日期]
    2020-11-26
  7. [有效性]   
    有效
  8. [联合发文单位]
    ----

关于印发《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信息提供:服务贸易处

各相关单位:

  今年8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期限3年。为落实《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政策解读:《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附件下载:

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北京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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