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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外贸领域防疫情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7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外贸”的工作要求和商务部提出的稳增长政策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和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积极应对经贸摩擦 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具体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今年初以来,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国内、国际爆发,我市外贸进出口面临下行压力。国家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将“稳外贸”作为“六稳”之一,为全面落实国家稳外贸政策措施,特研究起草了本市稳外贸具体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起草思路
  一是通过稳主体、稳预期,实现外贸稳定增长。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降低外贸出口风险,增强企业在京经营和持续扩大出口的信心,稳主体、稳预期是稳住外贸存量的关键。二是通过促开放、促改革,推动外贸创新发展。稳外贸在立足稳存量的同时,还要努力扩增量,需要通过外贸制度改革和业态、模式创新为外贸发展提供新亮点。三是通过优环境、优服务,提升贸易便利水平。对照国际一流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及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四是通过增动能、增实力,促进外贸持续发展。着重于贸易促进平台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进一步夯实外贸发展的基础。
  (二)具体内容
  措施主要从五个方面着力:
  1.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1-3条)
  第1-3条:重点明确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进出口企业的职能职责,压实“四方责任”,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4-8条)
  第4条:在进一步强化企业跟踪服务机制,落实好进出口企业管家制度的同时,做好进出口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保障。
  第5条:在市场开拓方面,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引导并鼓励企业通过境外的主流电商平台和搜索类网站等推广方式开展“云营销”活动,单个推广项目费用按照50%比例予以支持,支持上限为5万元。对资金支持项目计划获得批复但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国际性展会的企业,对已付展位费、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50%的支持;同等条件下,对拓展新兴市场的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第6条:在政务服务方面,推动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各环节审批备案网上办理,推行外贸全流程“非接触式”审批。在贸易监管方面,进一步提升签发许可证、通关、出口退税等关键环节的贸易便利度,
  第7条:如简化许可证申请上传材料,加大推广海关“两步申报”和“提前申报”,启动疫情期间出口退税“容缺办理”评估机制等。
  第8条: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海关拟将可享受免担保放行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70家左右,税务部门延长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期。
  3.加大外贸企业金融保障(9-10条)
  第9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积极推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责任,覆盖货物出运前风险,加大企业风险补偿。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服务,广泛应用“信保通”、微信公众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线上平台,办理企业投保、理赔等业务,开通小微企业7×24小时咨询响应和绿色理赔通道。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报损单证不齐的案件,凭企业承诺书进行定损核赔。支持企业因采购防疫物资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对保费按照80%比例给予支持。
  第10条:加强企业融资的政策支撑,进一步创新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的担保模式,充分发挥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作用,为进出口企业增信,积极对接银行信贷,提供融资保障。拓展多元化融资担保模式,推广“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担保”、“出口退税资金账户+担保”、“出口订单+担保”等担保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提高融资规模。全面推行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快速审批,做好对因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外贸企业的续担保服务。对2020年度2月1日至年底前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的企业综合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项下的贸易融资和通过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融资在限额范围内贴息50%,降低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4.支持外贸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第11-13条)
  第11条:立足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打造外贸数字化生态,鼓励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运用SaaS系统、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导文化产品等特定品类商品进出口载体向数字化转变。
  第12条:加大力度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打造“示范引领+广泛创新”的培育模式,建立外贸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库,继续培育示范企业,加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广等。
  第13条:加强国际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在境外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售后服务中心、零售和批发中心、海外仓等形式搭建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5.提升外贸监测预警能力(第14条)
  第14条:目前,疫情蔓延迅速、波及面广,全球贸易形势瞬息万变。市商务局将继续利用外贸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外贸企业运行监测和分析水平,并为企业提供各类风险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开展外贸业务。

政策原文:《关于外贸领域防疫情稳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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