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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1         信息提供:生活服务业处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经营,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征集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储备项目。

  二、主要内容
  《指南》主要包括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设施)项目、促进餐饮业发展项目、促进连锁超市等发展项目3个方向,在延续往年支持方向、保持政策连续性基础上,明确了支持方向和内容、支持条件及标准、最低经营期限等内容。
  《指南》附件包含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补助标准、便民早餐网点建设指引、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指引、“深夜食堂”特色餐饮项目建设指引、餐厅卫生间建设指引,明确了相关项目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
  《指南》明确申报主体应承诺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自获得补助资金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1年内有拆迁、停止营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应在原址附近补建或退回相应补助资金,所补建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下一年度资金补助。
  《指南》明确除统一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外,申报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的项目,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发票(其中房屋产权自有的网点项目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待查;申报蔬菜直通车等移动便民设施的项目,还需提交设施明细表、服务社区明细表及与有关部门备案、签订的服务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待查。

  三、支持标准
  1.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设施)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各项投入审定实际投资额50%。房屋租金核定标准上限不超过6元/㎡/日。每个品牌连锁企业总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社区菜市场(农贸市场)除外)。
  2.促进餐饮业发展项目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该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每个品牌连锁企业总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1)每个新增连锁直营餐厅支持金额不超过40万元;(2)每个“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深夜食堂”特色餐饮街区内新建的“深夜食堂”门店每个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3)每个中央厨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4)每个餐厅“绿色餐饮”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5)每个餐厅“厕所革命”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3.促进连锁超市等发展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指南》执行时间
  《指南》执行时间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项目申报时间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

  (蔬菜零售(社区菜店、生鲜超市)、末端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张爽;联系电话:55579588
  便民早餐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王会俊;联系电话:55579417
  便利店(社区超市)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姚诚;联系电话:55579753
  家政服务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胡滨;联系电话:55579419
  洗染、理发、便民维修、摄影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林英杰;联系电话:55579570
  菜市场项目联系人:市场建设处 杨鹏;联系电话:55579573
  促进餐饮业发展项目联系人:生活服务业处 王会俊、李威;联系电话:55579417、55579420
  促进连锁超市等发展项目联系人:流通发展处 魏新宇;联系电话:55579589)

政策原文:《关于申报2021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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