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失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的通知

京商外运字〔2020〕32号

发布时间:2020-09-28         信息提供:外贸运行处

各相关企业:

  疫情以来,境外食品企业新冠肺炎聚集性感染事件不断发生,与此同时,我国海关和地方多次在进口冷链食品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确实存在被污染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企业提高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意识,特通知相关进出口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发展变化,及时了解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国家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暂停接受重点疫区该类冷链食品进口申报等限制措施。

  二、各相关企业加强境外源头防控,主动规避从疫情严重地区进口冷链食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进口食品各项替代方案。

  三、各相关企业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建立完善防范新冠病毒输入风险预警报告机制,如发现冷链食品入境后被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要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

  特此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