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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委2017年度市级行政机关绩效任务落实情况表

发布时间:2018-09-14         信息提供:

序号

工作目标名称

任务完成情况

备注

1

总消费增速7%

落实国务院相关促消费文件,共同培育扩大服务消费,优化升级商品消费,研究出台总消费统计办法。2017111月实现总消费增速8.7%,增速较年度目标值高出1.7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已完成

2

服务贸易总额增速10%左右。

贯彻落实《北京市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7110月全市实现服务贸易8022.7亿元,同比增长12.1%,超过总额增速10%左右的目标。

已完成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0亿元。

制定《2017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和工作措施方案》,2017111月完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221.2亿元,同比增长103.3%,超额完成全年130亿元的指标任务。

已完成

4

加大疏解批发市场力度,完成动物园地区、大红门地区、天意、永外城等批发市场的撤并升级和外迁,基本完成官园、万通、雅宝路地区等批发市场的调整疏解和升级改造。

全年完成疏解提升市场241个和物流中心55个。完成动物园、大红门地区市场和天意、永外城、万通等市场的疏解提升工作。

已完成

5

严格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

落实禁限目录相关规定,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做好《目录》解释及执行工作。

已完成

6

完善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连锁经营的体制机制,提高网点连锁化率。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网点连锁化率提高5.5个百分点左右。

已完成

7

实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建设提升1000个便民商业网点,推动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围绕《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全市生活性服务业主要指标及任务目标,发布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申报指南,引导企业申报项目。与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关于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商业便民服务设施项目的暂行规定》。督促各区按照目标责任书开展工作。全年完成新建或规范提升1210个便民商业网点建设任务。

已完成

8

500家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阳光餐饮”工程。

配合市食药监局引导和支持餐饮企业开展阳光餐饮工程,全部完成任务。

已完成

9

抓好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已封顶。

已完成

10

推动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平台,将新业态纳入到服务消费统计中。建设大数据、云平台为基础的生活性服务业监管服务平台。

筛选试点企业,采取系统应用培训、数据试填报的方法完成系统调试,“北京市家政服务运营监测管理系统”版块内开展对家政服务行业的运营监测,对执法中检查的信息纳入云平台,建立大数据,形成对行业的初步统计及监管。

已完成

11

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社区协商,建设1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

加强与牵头部门的工作交流和对各区的业务指导,利用商务发展资金,鼓励企业发展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积极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社区商业连锁化、规范化、便利化发展,为居民提供一站式的生活服务。

已完成

 

12

 

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

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要求本市内销售的成品油符合京Ⅵ标准;加强与本市主要成品油经营企业联系,做好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配合市环保局监督报废车辆解体回收信息审核,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按规定要求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更换三元催化器、落实《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发放等相关工作。

已完成

13

全面供应“京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11日起实施北京市第六阶段车用燃油标准,31日起全面供应“京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检查,了解油品质量抽检情况,确保本市内销售的成品油符合京Ⅵ标准,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

已完成

14

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置换一级能效、氮氧化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燃气采暖热水炉。

实施节能减排政策,引导企业扩大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等节能减排家电销售规模,推动企业根据年度销售计划组织好促销活动。  

已完成

15

牵头推进消费者优先购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通过对消费者购买一级、二级能效吸油烟机给予适当补贴,引导消费者使用高效吸油烟机等绿色产品,践行节能减排环保消费模式。

已完成

16

严格在用车辆达标排放、外埠车辆执法和油品质量监管。

与市环保局共同协调中石油和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做好车用尿素货源组织,落实好销售柴油的加油站全面供应车用尿素的要求,做好车用尿素供应保障工作。

已完成

17

落实京津冀蔬菜保供协议、京张蔬菜产销协作协议,促进张承特色农副产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

2017110日至320日,组织本市重点蔬菜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与河北、天津等供京蔬菜主产地企业开展春节蔬菜保供联合行动,积极搭建张承农产品进京销售渠道,促进张承两地农产品进超市、便利店销售。

已完成

18

落实京津冀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行动方案,实施“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首批项目,扩大发展北京新发地市场津冀生产基地和分市场等外埠平台,加快农产品流通基地开放转型,会同河北共同做好京企入冀活动,推动本市企业在津冀开设社区门店及生鲜超市40家。实施京津冀菜篮子保障与科技示范工程,支持在承德等地建立蔬菜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张家口冬奥会安全食品应急保障供应项目、坝上凉冷蔬菜基地建设。

积极为北京超市、便利店和老字号等连锁企业搭建在河北发展渠道,鼓励在河北开设新店,提升当地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推进本市品牌连锁企业在津冀两地新开店42家,14家骨干连锁超市与60家津冀两地合作社,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三地联合发布了《环首都1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规划》,目前已完成首批项目8个,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目前,推动京冀企业签署包括物流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内的10个项目,有力的带动当地人就业。

已完成

19

传承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和民俗文化,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

组织老字号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京交会等国际会议,搭建老字号品牌宣传平台;出台政策性文件,推动建立老字号发展的部门联席机制。开展老字号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提升老字号在新消费群体中的影响力。利用部门资金,支持老字号品牌传承发展具体项目。通过多种方式,营造有利于北京老字号发展的社会环境,打造北京老字号金名片,进一步促进北京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

已完成

20

统筹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分部门追溯工作方案,确定分部门负责的追溯品种。扩大肉菜追溯覆盖范围,肉菜流通追溯节点数分别达到1078个和1424个,推广“北京E追溯”移动终端查询服务。

2017112月我市肉、菜流通追溯节点数分别达到1787个和2383个。

已完成

21

开展各类品牌特色促消费活动,培育消费新兴热点,引领时尚消费生活方式。

调整完善《2017年促消费活动方案》,按计划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促消费活动。

已完成

22

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实施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新兴消费,进一步提高服务消费比重。

研究制定《关于促进总消费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工作方案》,会同市相关部门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全市实现市场总消费额21787.4亿元,比重达51.9%,超过社零额3.8个百分点。

已完成

23

组织实施2017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企业物流装备标准化评价规范”、“食品冷链宅配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扩大试点企业规模,试点企业带板运输托盘占托盘总数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

组织实施2017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截止2017年底,新增20家标准化试点企业,试点项目全部完成验收,资金拨付到位。试点企业带板运输托盘占托盘总数的比重超过10%。《企业物流装备标准化评价规范》、《食品冷链宅配服务规范》两项地方一类标准已完成内部审查。

已完成

24

制定全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落实方案,形成“互联网+商业”和“互联网+境内外”的融合发展格局。

结合第二轮各相关单位意见反馈情况,对《北京市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做修改完善,向市政府上报审定了《方案》,即将正式印发。

已完成

25

落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推动跨境电商规模化发展,支持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培育4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新开设10家以上跨境电商O2O体验店。

研究完善跨境电商产业园评审标准;组织开展跨境电商O2O体验店项目申报工作和跨境电商产业园申报及认定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通过项目评审的跨境电商O2O体验店给予资金支持。全市已建成30余家跨境电商直购体验店,比2016年新增约20家。

已完成

26

继续发挥电子发票试点规模效应,在骨干连锁企业推广应用。

会同市国税局等部门,梳理分析电子发票在各行业推广应用现状,研究制订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和拟覆盖行业,分批推进工作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试点单位完善电子发票相关规范,探索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化入账报销试点。全市电子发票试点范围已覆盖电子商务、传统零售、餐饮、快递、电信、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生活服务、医药等领域900余家企业,占全国电子发票总量近50%

已完成

27

深入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方案,完成141项试点任务。

协调市有关单位加紧落实《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对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

已完成

28

组建12个境内外“北京商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10座商务楼宇、1-2个商务服务业聚集区。

全年完成14座主题商务楼宇、1个商务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对11座给予资金支持,高端国际要素聚集和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水平及高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组建15个高端商务服务中心,其中在海外组建2个北京商务服务中心。

已完成

29

出台促进展览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展览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展览业相关标准,提升展览业的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

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展览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起草建立展览业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北京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制定展览业相关标准,征求行业部门意见后对外发布。

已完成

30

制定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点管理办法,选择一批示范区、示范园区、示范平台、示范单位,从多个层次培育发展示范点。

首批推出了三城一区等12个试点示范园区、17家示范单位、28个示范项目和3个示范团队,同步推出30个重点培育项目,初步形成“示范区+示范园区”的试点布局和“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团队”的示范点架构。

已完成

31

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完成《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市商务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市政府已专题研究。

已完成

32

打造更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有进。

20171-12月完成全年实际利用外资目标的100%2017年,吸引境外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8家;完成了2017年度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的奖励审批工作。对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实施方案任务基本完成。举办进出口政策咨询会,宣讲外贸支持政策和便利监管措施;积极推进外综服试点,扩大外综服企业出口;总结全年工作成效,研判2018年外贸形势,提出2018年外贸稳增长主要任务目标。组织完成2017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审核工作;组织服务贸易企业赴中国台湾参加2017年服务贸易对接活动;组织完成2017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资金审核工作。

已完成

33

统筹相关产业发展基金,强化政策集成,推动外贸稳定增长,保持出口占全国份额不减。继续加大对“双自主”、外贸综合服务和出口贡献大等企业的政策倾斜力度,促进外贸结构转型升级,“双自主”企业出口占比超过20%

1.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2.积极开展“双自主”评价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双自主”企业认定标准和管理方式。

3.“双自主”企业出口占全市出口比重达到20.6%,超额完成出口占比20%的任务目标。

已完成

34

延续京交会品牌影响力,举办2017年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成功举办2017528日—612017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面启动2018年第五届京交会筹备工作。

已完成

35

依托“开放北京”平台“双积分”信用监管系统,加强对外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从准入管理到信用管理的全周期监管。

与市相关部门共同签署并正式发布《关于对“双积分”信用优良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推出24项守信激励措施,涉及市场准入、通关通检、税收、授信融资等多个方面;与实施联合激励的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双积分”信用优良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已完成

36

落实我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项目。

积极落实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项要求,服务、保障、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积极宣传我市相关工作。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和资金下达计划,启动企业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拨付评估等工作。加强“走出去”企业资源整合,梳理海外互助平台建设情况和资源归集情况。总结交流了商务部门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已完成

37

在服务外贸企业上,创新优化“政保贷”平台服务模式,集成更多的政策资源,扩大银行参与范围,拓宽服务功能和服务产品,适应更广泛的企业出口融资需求。

1.优化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和“政保贷”平台金融服务功能;

2.丰富平台金融资源,参与银行由1家扩大到5家;

3.推出“政保贷”系列融资服务产品,满足各类企业需求。

已完成

38

完成北京电子口岸升级改造,继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积极开展项目初验及安全测评、软件测评工作,组织共建单位及部分企业试用。终验合格,电子口岸升级改造正式使用。积极探索实践“单一窗口”改革措施方案,已于2017928日正式启动运行。

已完成

39

搭建好培训平台,继续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持续开展服务技能大赛。

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七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大赛历时9个月,由12家行业协会承办,设置竞赛项目18个,先后组织从业人员各类培训及赛事916场,全市有3万余家企业和门店、30万人次参加,518名参赛选手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组织召开总结汇报大会,对180名优秀技能人才和18个荣获单位优秀组织奖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大赛活动精彩纷程、成果丰硕,在全市掀起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人才队伍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行业练兵高潮,营造了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大赛培养了众多商业服务业技能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提高首都商务发展质量,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已完成

40

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总部经济。

起草完成《关于提升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办法》,报请市政府审议。与海关等部门联合印发《总部企业通关便利化工作措施》。支持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发展,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新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8家,超过前两年之和,累计达169家。

已完成

41

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供应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商品供应服务保障工作。

已完成

42

推动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

完善“京津冀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专栏,发布三地27家行政执法部门案件处罚信息,更新信息101条。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联合办案和执法检查。结合大气治理工作,会同津冀两地工商、质监、环保、商务等部门首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京津冀交界地区加油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已完成

43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配合牵头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已完成

44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5项,保留4项,并完成后续工作。 

2.梳理完成服务事项53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落实了“首席代表制”工作要求。

3.梳理完成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并上报市政府审改办。现已按要求取消证明3项。 

4.落实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研提38项具体落实措施,并落实到单位。形成《任务分工表》,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审改办。

已完成

45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已完成

46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62项)。

全年实际组织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63件,办理工作满意率100%

已完成

47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按规定报送政务信息。

已完成

48

做好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按照市政府绩效办要求,及时完成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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