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 服务承诺 网站无障碍 用户中心 移动版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2014年度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7         信息提供:办公室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政府网站www.bjco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7211707。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商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商务运行保持平稳,主要指标稳中有进,行业发展稳中提质,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

  2014年,市商务委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26条,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市档案馆和设在首都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报送规范性文件11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围绕市商务委中心工作的进展,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政府信息传达给社会公众。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市商务委2014年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8%;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3%;业务动态类信息40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31%。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信息,市商务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围绕门户网站展开。其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新闻专题活动90余次,原创新闻媒体报道900余篇。与此同时,将新闻发布会的信息或给媒体的新闻稿件在市商务委网站上进行了同步宣传。

  我们还11次向设在首都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大厅移交规范性文件11种,11次向市政府公开大厅移交规范性文件11种,11次向市档案馆移交规范性文件11种。通过官方微博向社会主动发布信息近1300条,粉丝量近50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商务委2014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属于行政职责类信息,已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予以答复。
 
  (二)答复情况。

  受理的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已按照法规要求向申请者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商务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共4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市商务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市商务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市商务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4年,市商务委“一站式”服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及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共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咨询265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发生针对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七、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针对2014年市商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我们在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以及制度化建设方面尚存在一些不足,2015年我们准备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在实施过程中强化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继续研究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各环节流程;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吸取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5年3月


14.jpg

2014年度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商务局

承办:北京市商务局综合事务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19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118号

京ICP备20001671号-5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商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